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年度设置“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若干,个人和集体均可参与评选。
个人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四个类别开展评比,原则上每个类别我院可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集体不区分具体评比类别,原则上我院推荐集体不超过1个。
经学院推荐的个人(集体)经资格审核均可获评所申报类别的“提名奖”。长期借调干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可从借调单位推荐。评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附件1)。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即日起至3月8日(注:青年科研工作者已于前期完成推荐)
2.学院推荐: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
3.学校复核: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9日;
4.评审: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3日;
5.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三日;
6.集中表彰:“五四”期间。
三、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青年岗位能手类别、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工会等相关单位及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和青年领头雁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院、教务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团员青年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动员。学院团委以个人(集体)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典型,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学院团委将在人选(集体)推荐工作中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集体)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充分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广泛听取广大青年的意见,对最终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
3.营造良好氛围。学院各团支部要通过本次评选广泛宣传“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青年中的优秀典型,鼓励动员符合条件要求的个人及集体主动参评;要深入开展“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引领风气、营造氛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斗,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4.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选;获得过“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5.原则上,本年度获评“青年领头雁”的个人,符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资格要求的,直接授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该生不再参评年度内“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和“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五、材料提交说明
请有意愿申报的个人和集体于2025年3月8日24:00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推荐人选或集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yyfwxytw@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团队名称-青年五四奖章”。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霍菲
联系电话:022-23012837
附件:1. 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
2.“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5.“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集体)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