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年度设置“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若干。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共五个类别开展评比,各单位推荐个人(集体)经资格审核均可获评该类别“提名奖”。原则上,每个类别学院可推荐人选(集体)不超过1人(个)。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二)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活动中为国家和学校赢得重大荣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
(四)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9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的中国籍在校师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五)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选;获得过“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推荐: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6日;
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类别推荐: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10日;
2.复核: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4日;
3.评审:2025年3月15日—2025年3月28日;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三日;
5.集中表彰:“五四”期间。
四、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科研工作者三个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工会等相关单位及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和青年领头雁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院、教务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团员青年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3.退出机制。根据各类别评比表彰项目实际,健全受表彰对象的荣誉退出机制,对严重违纪违法、影响恶劣的受表彰对象,及时撤销其荣誉,破除“一评终身制”,形成工作闭环。学校将排查近五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获得者是否出现撤销荣誉的情形。
4.原则上,本年度获评“青年领头雁”的个人,符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资格要求的,直接授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该生不再参评年度内“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和“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五、材料提交说明
1.请有意愿申请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的老师于2024年12月26日10:00前,将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推荐人选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lyyfwxytw@163.com,邮件名为“姓名+青年科研工作者”。校团委将协同相关单位,从各单位青年科研工作者推荐人选中择优推选进入天津共青团青年人才库,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
2.请有意愿申请其他类别的师生于2025年3月5日16:00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推荐人选或集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yyfwxytw@163.com,邮件名为“姓名+青年五四奖章”。
3.经学院推荐的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候选人需准备参评PPT展示,具体考评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霍菲
联系电话:022-23012837
附件:1. 2025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
2.“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6.“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集体)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南开大学委员会
旅游与服务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