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学院大类分流工作组
组长:白长虹、徐虹
副组长:田莉、姚延波
成员:马丽娇、杨晓晶、杨建梁、刘旭
二、各学院接收计划
工商管理大类分流学院包括商学院和旅游与服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商学院计划招收学生数为216人、旅游与服务学院计划招收学生数为91人,分流计划数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和FAS班学生。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大类分流计划数时,实际接收人数可做一定比例上浮,但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
三、跨学院分流工作具体原则
1、分流工作原则:工商管理类跨学院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跨学院大类分流采取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的原则:跨学院大类分流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因学院招收计划规模限制的原因无法满足第一志愿的,考虑第二志愿。在同一志愿下,根据学习成绩(按照第一学年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计算,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顺序,录满为止。当接收计划限额排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者予以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未填满两个志愿时将按照服从调剂分配指定学院。
四、跨学院分流工作流程
1、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院,现场填写并提交志愿,依次填写两个不同志愿,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2、待第一学年学分绩统计后由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学生成绩。
3、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在同一志愿次序下,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4、拟录取名单报跨学院大类分流工作组审批并确定各学院学生单后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调整学籍。
五、其他
1、因休学无法参加2022级大类分流的学生,转至下一年级参加大类分流。
2、按照高考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以及参加二次选拔的学生,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分流。
3、跨学院分流工作组负责争议情况处理及政策解释。
商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
2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