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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发稿时间:2023-04-18 17:38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虹

成员:姚延波,杨晓晶,黄晶,周杰,刘旭

领导小组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二、转出条件

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学院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三、转入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对旅游、会展行业有浓厚兴趣;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服务意识;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5.外语水平良好;

6.通识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符合《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出条件。

四、选拔操作办法

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查。考核小组人员构成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内容及分值占比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查

通过向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了解情况,结合心理测试综合评价,占总成绩的 30%。

2.专业能力考

试(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主持进行,主要考查专业认知、外语水平、学习能力等,占总成绩的 40%。

3.综合素质考

面试(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主持进行,主要考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发展潜力,占总成绩的 30%。

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成绩合格者,结合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公示期 3 天。公示期间如有议,需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有支撑材料的书面说明(地点:旅游与服务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23012824,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和答复。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属

本细则解释权归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公示期至4月24日  

                                                                       旅游与服务学院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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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服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