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天津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10月9日至16日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代表候选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履职意愿和较强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名推荐要求
1.10月11-12日,以选民小组为单位,采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方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可以在选民小组内进行,也可以不受选民小组的限制,只要在本选区范围内,出于选民本人意愿经联合签名都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联合签名必须至少有十位选民签字,九人及以下推荐无效。
2.津南区选区每位选民最多参与联名推荐1次。
3.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须为本选区选民。如被推荐者拒绝接受推荐,推荐者应尊重被推荐人的意见。如果推荐者同意撤回,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如果推荐者坚持推荐,仍应列入候选人名单,但要向选民说明被推荐人拒绝接受提名。
4.10月16日前张榜公布区选举委员会审核后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情况介绍。名单公布之后,不再接受提名。
(二)填表要求
1.选民联名推荐应规范填写《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须正反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表),每张推荐表只能提名1位候选人。每名推荐者必须亲笔签名,必须有至少十位推荐者签字,这十名推荐者不能包括被推荐者本人,方为有效。一张推荐表推荐多位候选人的,九人及以下签名的,或非推荐者本人签名的,以及被推荐者与推荐者重合的,该推荐表无效。
2.被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如实填写《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三、提交方式
请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交至学院人事人才与国际交流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wangshan@nankai.edu.cn。
联系人:王杉
联系电话:022-23012804
办公地点:旅游与服务学院331
附件:
1. 附件1.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x
2. 附件2.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旅游与服务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