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服务学院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细则
一、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 |
接收年级 |
接收转入人数 |
接收转入基本条件 |
备注 |
旅游管理类 |
2018 |
20 |
外语水平良好 A类课(适用于2017级学生)或通识必修课(适用于2018级学生)成绩全部及格 |
|
旅游管理 |
2017 |
5 |
外语水平良好 A类课(适用于2017级学生)或通识必修课(适用于2018级学生)成绩全部及格 |
仅限双修或辅修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2017 |
5 |
外语水平良好 A类课(适用于2017级学生)或通识必修课(适用于2018级学生)成绩全部及格 |
仅限双修或辅修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生 |
二、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接收转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对旅游、会展行业有浓厚兴趣;
3.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服务意识;
4.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5. 外语水平良好;
6. A类课(适用于2017级学生)或通识必修课(适用于2018级学生)成绩全部及格;
7.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二)选拔操作办法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及分值占比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察:通过向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了解情况,结合心理测试综合评价,占
总成绩的30%;
2. 专业能力考察:笔试(闭卷考试,主要考察专业认知、外语水平、学习能力等),占总成绩的40%;
3. 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主持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服务意识等),占总成绩的30%。
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属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旅游与服务学院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