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成立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邱汉琴,成员:姚延波,李中,黄晶,周杰,刘旭。
领导小组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
二、接收转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对旅游、会展行业有浓厚兴趣;
3.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服务意识;
4.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5. 外语水平良好;
6. 通识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
7.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符合《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发字〔2019〕50号)规定的转出条件。
三、转出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
虑。
5.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教育部和学校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选拔操作办法
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内容及分值占比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察:通过向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了解情况,结合心理测试综
合评价,占总成绩的30%;
2. 专业能力考察:笔试(满分分值为100,闭卷考试,主要考察专业认知、外语水平、学习
能力等),占总成绩的40%;
3. 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主持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人
际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占总成绩的30%。
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成绩合格者,结合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争议,需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有支撑材料的书面说明,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和答复。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属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旅游与服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