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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稿时间:2020-08-28 00:09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为了做好我院的推免工作,确保被推荐学生的质量,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我院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1. 本项工作是根据南开大学(教通字〔202034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结合旅游与服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的推免实施细则。

2. 旅游与服务学院将本着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实施推免工作。

3. 为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特成立推免审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主管教学工作、院主管学生工作、院教学办的相关领导及学院相关教师组成。

4.本细则适用于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只计算学生在我校修读课程的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的前80%以内。

4. 按照正常教学计划修满必修课程,转学和出国交流学生的总学分可将已经学校认定的学分计算在内。

5. 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三、推免工作程序

1. 学校推免工作启动后,学院推免细则经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学院开展推免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向本学院学生公布。

2. 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并填写《旅游与服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申报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交个人研究成果及奖励材料的清单以及扫描件或照片,开学后提交原件。学生本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院推免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和本院推免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名单,并将考核名单和学生所有申报材料在学院公示3天。

4. 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学院即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发展潜质、社会实践和外语水平等方面。

面试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即不再具备推免资格。

未按规定程序接受并通过面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获得推免资格,不予办理推免手续。

5. 院推免审核小组根据最终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 具备推免基本条件并已参加推免考核,但对考核成绩和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提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学生须填写《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提交给学院推免审核小组,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根据推免细则规定,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可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议情况记录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中。

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做出的复议结论,填写在《南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复议申请表》中,并经由推免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有效。复议结果在推免名单上报教务处前通告申请人。

四、综合排名方法

1. 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素质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占70%,素质考核成绩占30%

2. 推荐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五、其他问题

1. 素质考核一般为差额面试,面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内容须填写面试记录表。

2. 向本校推荐和向外单位推荐的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的时间、内容和程序一致。

3. 对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专业竞赛优胜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习竞赛优胜奖或具有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其他特长的学生,可根据其表现在素质考核中予以综合考虑,但必须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综合排名。

4. 经学校批准入伍的在校本科生(含新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退役复学后,符合学院推免基本条件的,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由学院和南开大学人民武装部推荐,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原则上每年不超过 2 人。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及鉴定结果、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应在本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推免。

6. 已经确认获得国家级专业类竞赛(含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的其他竞赛)个人奖获得者或获奖团队成员,符合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的,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由学院推荐,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

7.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南开大学(教通字〔202034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及《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8.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旅游与服务学院推免审核小组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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