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近期,学校印发《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21)50号】(附件1),校外兼职定义为在专业相关的校外企(事)业、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等进行学术组织兼职(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兼职、企(事)业兼职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校外兼职活动,或取得合法报酬。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审批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
1.已在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的专任教师履行补办手续,提交《南开大学校外兼职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将按有关文件要求,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校外兼职工作。
2.高教管理、财务审计、出版编辑、实验技术、图书档案等系列已在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旅游与服务学院党政管理人员校外兼职/创业情况核查表》(附件3)电子版。
3.拟在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的专任教师须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申报、审核工作程序。
请有上述情况的教职工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人事人才与国际交流办公室(33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wangshan@nankai.edu.cn。
请全体教职工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填写。
联系人:王杉 电话:022-23012804
附件1: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2:南开大学校外兼职申报表.docx
附件3:旅游与服务学院管理人员校外兼职创业核查表.xlsx
附件4:南开大学离岗创业申报表.docx
附件5:南开大学离岗创业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