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天津共青团助力 大学生就业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补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期实习工作时间为2025年4月至6月春季学期。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
实习期内要求学生能够全天到岗,原则上应至少完成2个月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内容
1.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运转情况,体验政务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党政机关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接收实习学生的部门可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工作内容,组织实习学生与机关青年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2.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等各项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可为实习学生安排富有本单位特色的实习锻炼岗位,组织实习学生与青年员工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三、实习学生推选
1.推荐人选
学校和学院团委将坚持“优中选优,严把质量”的原则,优先推荐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骨干,确保选拔的学生政治过硬、人品服众、能力优秀、素养全面,具备高度的责任感。校团委将寒假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纳入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践锻炼课程体系,请“青马工程”学员积极报名参加。
推荐人选应符合实习单位关于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且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地,可满足每日工作通勤需求。
2.推荐程序
学校和学院团委将严肃选拔流程,从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实践经历等方面综合考虑,报名人选需经过校、院(系)两级审核,以保证推荐人选政治过关。
3.投递简历
实习学生在经过审核后,参考《2025学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信息表》(附件 1),至多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并将盖有学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附件 2)及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成 PDF 版),以“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意向单位联系邮箱(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查找附件 1 岗位信息表)。
四、工作阶段及要求
1.学生报名及推荐阶段(即日起至4月11日)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4月9日12:00前向学院团委提交报名表,经审核后,学院团委将统一将报名材料于4月9日17:00前提交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将于4月10日17:00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返还学院,报名学生将本人简历及加盖高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发送至意向单位邮箱。
2.单位录用阶段(4月11日至4月16日)
各单位完成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工作,通知学生录用结果,安排实习学生完成岗前培训、业务锻炼等试用期任务,并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3.实习锻炼阶段(4月至6月)
实习学生在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8月)
校团委和学院团委将通过校园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学生实习工作动态,及时将优秀实习学生案例素材与好的经验做法报送至团市委择优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参加春季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要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过程中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
请有意愿报名“扬帆计划”的同学,于4月9日12:00前将附件2报名表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团委225办公室审核,并将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团委公邮:lyyfwxytw@163.com,邮件命名:姓名+扬帆计划。
附:附件4-5为海棠街“人才联育”实习招募的岗位要求,学生通过文件中的邮箱或电话自行联系用人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