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24〕103号)、《南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24〕109号)等文件规定及《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年9月修订)、《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2024年9月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强基计划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
凡上一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评:
(1)必修课(通识必修课程、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中有成绩不合格的;
(2)学生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
(3)因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失信行为记录在南开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的;
(4)在申请、评选过程中有伪造、隐瞒等不诚信行为并经核
实无误的;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的(被批准免测的除外);
(6)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二、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4:《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适用于本科二年级在校生)、《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适用于本科三四年级在校生)
三、考评方式
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公能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参评学年的学分绩点/综合考评成绩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按照学分绩点(2023级)或综合考评成绩(2021级、2022级)占70%、现场考评占30%的比例核算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学业优秀奖学金以参评学年学分绩(点)评定,根据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终排名。
学生进步奖学金以参评学年进步公式计算结果评定,根据计算结果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终排名。
社会公益奖学金以参评学年志愿服务时长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按照志愿服务时长占比70%、现场考评占比30%核算综合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创新奖学金、学生服务奖学金、文体奖学金以现场考评方式评定,依据现场评分确定最终排名。
如遇奖学金追加名额,则根据排名顺序顺延。
四、名额分配
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详见附件1。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请所有申请综合类奖学金的同学在9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问卷:
1.【腾讯文档】旅游与服务学院2023级本科生综合类奖学金申报(国家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公能奖学金)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WpvWVdwR1NmZVpF
【飞书问卷】旅游与服务学院2021、2022级本科生综合类奖学金申报(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公能奖学金)
https://nankai.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Mt6j14PVtssJbYSc15Xcde
2.【腾讯文档】旅游与服务学院2023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VZZTWZWTGROekJT
【飞书问卷】旅游与服务学院2021、2022级本科生专项类奖学金申报
https://nankai.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rNp4aW52FndI18NHfgtYVN
2023级同学需要在问卷中上传所有支撑材料(如所获荣誉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参评学年为2023-2024学年,材料应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2020级、2021级)参见各年级群通知。
2021级、2022级无需上传支撑材料,将以公能素质考评材料为参考。
学院将于9月19日中午和下午举办综合类奖学金考评会,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准备3分钟内的自我展示,同学们可以报名多个,每场考评会上只展示一次。
对于专项奖学金,同学们可以报名多个,学院工作组将核算成绩(学业优秀、学习进步)或分类召开考评会(创新、文体、志愿、服务),报名创新、文体、志愿、服务奖学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准备2分钟内的自我展示,专项奖学金报名预计在9月20日-9月22日期间开放,有意申报同学可以提前准备。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23-2024学年度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应已通过上学年体质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免测视为合格。
2.2023-2024学年度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应已全部缴纳此前学年(含2023-2024学年)的应缴学宿费。
3.2023年9月转专业、大类分流等学生奖学金的分配、评定、系统审核等工作由转出前的学院负责,请有关学生回原学院参加评选,切勿遗漏。即所有学生在2023-2024学年内学籍所在学院参评奖助学金。
5.所有奖学金采取申请制,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6.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能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专项奖学金最多可兼得两项,详见附件2:本科奖助学金兼得关系明白纸。
7.请同学们暂时不要在资助管理系统上申请,待考评会结束后结果确定时再行申请。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各项评优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本科奖助学金兼得关系明白纸
附件3:相关文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旅游与服务学院团委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