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中心、所)、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3届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与相关部门商议,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现将《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离校派遣及毕业典礼日程安排》、《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妥善组织安排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离校派遣及毕业典礼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主办单位 |
4月11日— 6月26日 |
“秉承公能志 共筑中国梦” 2013毕业季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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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5月下旬-6月底 |
毕业生诚信教育、文明离校教育;欢送毕业生系列主题活动 |
各学院(中心、所) |
研工部 团委 各学院(中心、所) 校研究生会 |
5月5日-6月7日 |
“起航中国梦,临别话师恩”研究生毕业生感念师恩主题征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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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南开研究生》杂志社 |
5月7日-5月22日 |
201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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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5月25日-6月20日 |
毕业研究生微语寄语母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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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5月27日 15:00 |
贷款毕业生签署还款协议 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
学生活动中心 田家炳音乐厅 |
学工部 研工部 中国银行 各学院(中心、所) |
5月中旬-6月中旬 |
毕业生鉴定、填写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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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上旬 |
2013届校友工作年级理事致聘仪式 |
待定 |
校友办 |
6月1日-6月20日 |
“我爱南开”(毕业生)年度捐款活动 |
各学院(中心、所) |
发展办、校友办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1日-6月20日 |
地方校友会迎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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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 |
6月3日-6月30日 |
爱心图书传递活动 |
学生活动中心4楼 |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中旬至下旬 |
上报就业方案,送有关部门;办理报到证,并分发各学院(中心、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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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6月8日下午、9日全天 |
毕业研究生体检 |
校医院 泰达学院医务室 |
校医院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主办单位 |
6月17日-6月21日 |
2013届毕业生 “我的南开岁月”主题展览 |
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
学工部 研工部 |
6月18日 |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座谈会 |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0日全天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新图书馆303 |
研究生院 研工部 图书馆 注册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1日 10:00 |
研究生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表彰会 |
东艺演播厅 |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0-21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另行通知 |
研究生院 |
另行通知 |
西部和基层就业学生座谈会 |
另行通知 |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3日晚 |
“聚散天涯·依依南开”欢送毕业生晚会暨2013年“牵手新校友”活动启动仪式 |
体育场 |
办公室、宣传部、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保卫处、校友办、体育部、后勤集团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5、26日 |
核毕业证、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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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6月25日 15:00 |
201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表彰大会 |
另行通知 |
研究生院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6日-6月27日 |
布置毕业典礼场地 |
体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学校办公室 研究生院 研工部 体育中心 |
6月27日 |
硕士生毕业典礼 |
体育中心 |
学校办公室 研究生院 研工部 体育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8日 |
博士生毕业典礼(三场) |
学生活动中心 田家炳音乐厅 |
学校办公室 研究生院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主办单位 |
6月27-6月28日 |
毕业派遣、户籍关系办理 |
各学院(中心、所)西区公寓5号楼门口 |
户籍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中心、所) |
7月上旬 |
毕业生材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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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档案室 学工部学生档案室 各学院(中心、所) |
7月中旬 |
寄送毕业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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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档案室 学工部学生档案室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说明:
一、毕业生鉴定 请各学院(中心、所)向毕业生讲明登记表的填写要求,严格审核毕业生填写信息,组织好班级评议,认真填写学院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本人补充、修改或重新填写。对不认真对待毕业鉴定者,要给予严肃批评。
二、离校手续办理
1.《毕业离校手续单》手续 研究生须完整填写《毕业离校手续单》(电子版见附件,请各单位到学生活动中心401领取),先到所在学院盖章,再到图书馆办理欠书欠款结清、毕业论文电子文件提交确认等手续,最后于20日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研究生院、注册中心规定的其他手续并开具火车票半价证明。离校手续单中“是否参加毕业典礼”的选项将作为统计典礼名单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办理齐全后将《毕业离校手续单》交到所在学院负责学籍老师处。
2.图书馆离校手续 2007年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只需持《毕业离校手续单》、学位论文审核回执及一卡通到新图书馆303清退欠书、欠款办理离校手续,原电子阅览室的机时费余额已转入一卡通账户,无需到电子阅览室办理盖章手续。2007年以前(含2007级)入学的研究生仍需持《毕业离校手续单》到电子阅览室查询余额后盖章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6月12日-6月2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转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按照学院党委统一安排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学校组织部将于6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西区公寓东侧操场(西区公寓5号楼东南侧)为毕业生集中补办或更正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各学院(中心、所)团委自行办理。
4.清退“一卡通”余额 毕业生“一卡通”由本人保留,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将于7月初注销相关使用功能,并将卡内余额统一打到交行太平洋学子卡中。未在学校系统内登记太平洋学子卡卡号的学生,可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信息办办理现金退款,具体请关注学校主页或一卡通系统网站(http://ecard.nankai.edu.cn)通知。(咨询电话:23508231)。
三、派遣手续办理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下发报到证,请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典礼后到所在学院领取,出国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落户证明。
2.考取博士生、确定博士后研究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出国的毕业生凭落户证明,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于6月27日、28日到西区公寓5号楼门口领取户口转移证(户口转移证即日起工作时间内可提前办理,具体事宜以户籍办公室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509816、23507997)。
四、毕业生材料归档 请各单位与人事处档案室(存放2011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档案)、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存放2011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档案)约定时间,收集、整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决定、报到证、党团员档案、奖惩记录、体检卡等材料,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送交档案室,进行归档。
五、暂不就业、待就业毕业生
1.请各学院(中心、所)做好暂不就业、待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并与学生保持联系,有关户口和档案等详细政策可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3509721)咨询。
2.研究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请于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回校,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出具证明,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六、申请变更就业单位(改派) 跨省变更就业单位的,须在2013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并开具介绍信,由本人到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不跨省变更就业单位的,携有关材料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有关负责部门的变动通知为准。请各学院(中心、所)认真组织本单位毕业生按要求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
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
1. 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20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单位具体办理时间请见附表。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
2.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否则将影响证书颁发的顺序。
4.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 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学院、图书馆、注册中心盖章——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6. 所有2013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为了不影响毕业典礼前的大量筹备工作,因故未按时办理者,一律在毕业典礼全部结束后方可补办,并同时领取毕业证书。
附表:各单位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单位 |
6月20日 上 午 8:30—11:30 |
数学研究所、数学学院、组合数学研究中心、化学学院、信息技术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泰达应用物理学院、泰达生物技术学院、泰达学院、环境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MPA中心、文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 |
6月20日 下 午 2:30—5:30 |
日本研究院、历史学院、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MBA中心、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商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院、法硕中心、旅游与服务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附件3:
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场次 |
时间 |
地点 |
参加单位 |
硕士典礼 |
6月27日8:30 |
学校新体育馆 |
全体2013届硕士毕业生 |
博士第一场 |
6月28日8:30 |
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数学所、数学学院、组合数学中心、生科院、信息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泰达物理、环科院、医学院、药学院 |
博士第二场 |
6月28日14:00 |
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文学院、日本研究院、历史学院、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博士第三场 |
6月28日16:20 |
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 |
说明:
1.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以变动通知为准。
2. 学位证和毕业证将于典礼时发放;所有学生(包括在职博士研究生)须办理过离校手续方可登台参加典礼。
3. 各单位参加典礼的学生名单将以办理离校手续时“是否参加毕业典礼”的标注为准。毕业生在已选择参加毕业典礼后如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出席,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委托专人代其上台领取证书。
4.春季毕业研究生若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负责学位工作的老师于6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吴翔,23505316),具体要求以学位办公室下发通知为准。
5. 已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的委培、定向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毕业典礼,但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为学生本人发放相关证明,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交原单位人事部门。
6. 各单位毕业生须按要求参加典礼,参加典礼时应着装大方,仪表整洁,听从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典礼期间,欢迎家属观礼,但须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典礼工作人员安排,典礼开始后,不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出入典礼现场,若有违反者,将请离现场。
7. 硕士典礼时,相应实体学院(中心、所)院长(主任、所长)在主席台就座。各学院(中心、所)负责学位工作的老师根据本单位典礼场次安排,确认本单位能参加典礼的领导(请自带导师服),并于6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刘小茵老师,23508367)。
8.博士典礼时,请本年度有学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导师(请自带导师服)参加。因本届典礼参加的博士生导师较多,请负责学位工作的老师务必通知有关导师在典礼开始时间前40分钟(上午7:50;下午1:20、15:40)到会场换导师服,换好服装后按座签就坐。
9.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将于6月25日左右将参加毕业典礼学生名单、座次及相关安排下发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10. 请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组织本单位参加典礼学生提前集合(硕士典礼提前90分钟集合完毕,博士典礼提前40分钟集合完毕),并务必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
附件4:
南开大学2013届研究生毕业生体检安排
校医院定于2013年6月8日(星期六)下午、6月9日(星期日)全天,进行研究生毕业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体检时间:
6月8日(星期六):下午:14:00—16:30
6月9日(星期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2. 体检内容:身高、体重、血压、内科。
3. 体检地点:校医院
4. 体检费用:每人3.00元
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学院在5月22 -30日(周六、日除外)前按单位将体检费收齐后交到校医院财务室(门诊楼2楼),凭交费收据及毕业生名单到预防科领取学生体检卡。体检项目全部检完后,加盖医院体检章,将体检卡交到各学院学生办公室放入学生档案。望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组织好本院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以确保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注意:泰达学院的毕业生根据居住情况可在泰达医务室体检,时间为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地点:校医院泰达医务室。如在本部学生可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南开大学医院
2013年5月13日
附表:
6月8日(星期六)
单位 |
时间 |
信息学院 |
14:00 |
化学学院 |
14:30 |
物理学院、软件学院 |
15:00 |
生命科学院、医学院 |
15:30 |
数学学院、数学所、组合中心 |
16:00 |
6月9日(星期日)
单位 |
时间 |
经济学院、经发院 |
8:00 |
外语学院、 日本研究院、哲学院、高教所 |
9:00 |
环境科学院、 药学院 |
9:30 |
文学院、 汉语言文化学院 |
10:10 |
政府管理学院、马列学院 |
14:00 |
历史学院、法学院 |
14:30 |
商学院、旅游学院、金融发展研究院 |
15:00 |
报:校领导
送:各部处
发:各院(中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