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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教委2022年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7-19 16: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学术创新价值和应用实效。在面向市级党政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我市各高校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责任。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

3.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重大项目不得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同内容的课题。

三、申报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佐证材料2份单独胶装。

2.2022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

3.请各单位于20228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xmk@nankai.edu.cn进行形式审核,并于2022817日前将最终版申请书(附件2)和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社科部以下邮箱xmk@nankai.edu.cn,申报书一命名为:南开大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同时将纸质材料送至八里台服务楼202。逾期不予受理,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课题结项

1.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编写的专家建议等成果必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号”。

2.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研究成果除发表高水平论文 2篇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

2)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主管部门法规文件并出具采纳证明。

3.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应具备: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论文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项目核心内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文摘》全文转载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为政策法规文件等。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

2.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其他

该项目无经费资助,无需填写附件2申报书中“六、投标课题的经费预算及用途”一项。

 

联系人:白常霖

联系电话:13920743969

联系邮箱:xmk@nankai.edu.cn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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